法律知识大全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社保 > 正文

最新工地摔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表

金渊跃 2024-02-28 15:01 14次
最新工地摔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工地摔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受伤者应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赔偿。未签合同的工地摔伤骨折需申请劳动仲裁委认定劳动关系及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赔偿,或向侵权人索赔。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可追偿第三人。工人摔伤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定,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

法律分析

在工地摔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确定,劳动者在工地受到人身伤害应当去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一般人身伤害赔偿项目会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一、在工地摔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在工场工作时受伤的,按人身损害能赔偿多少钱,要依据受伤的实际情况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没签合同

工地摔伤骨折没签合同由劳动仲裁委认定劳动关系申报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享受工伤待遇标准赔偿;未能认定劳动关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向直接侵权人索要赔偿。\t《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t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工地摔伤骨折如何赔偿

工人工地做事摔伤的,造成骨折的,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标准也会有所区别。一般来说,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结语

工地摔伤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残疾导致的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也应予赔偿。死亡情况下,除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丧葬费、生活费等。若工地摔伤骨折未签合同,需通过劳动仲裁委认定劳动关系申报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标准赔偿。如有第三人侵权,可向其索赔,也可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异,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