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买的车位一般算婚前财产,婚前付款购买的车位不会因结婚而改变财产的权属。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该车位进行明确约定,在离婚时也未将车位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可以确认该车位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依法归购买方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