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债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在公司或单位清算前恶意逃避债务,就可能构成妨害清算罪。妨害清算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具体来说,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如果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分析
逃债行为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公司或者单位在清算前恶意逃避债务,就会构成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会构成妨害清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拓展延伸
恶意逃债构成犯罪吗?
恶意逃债是指债务人明知自己的债务已经到期或者应当偿还,仍然拒不偿还或者采取其他方法逃避偿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恶意逃债行为可以构成犯罪。
恶意逃债罪是指债务人以欺诈、恶意或者逃避手段拒不偿还债务,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逃债罪是指下列情形之一:明知是虚假债务而清偿的;明知是无偿还债务而清偿的;明知是有害于他人而清偿的;其他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偿还,数额较大的。
如果债务人明知自己的债务已经到期或者应当偿还,仍然拒不偿还或者采取其他方法逃避偿还,并且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恶意逃债罪。恶意逃债罪属于《刑法》规定的“拒不偿还债务罪”的一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恶意逃债行为不仅会给债权人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对于恶意逃债行为,法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有恶意逃债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等措施来追回债务。同时,恶意逃债行为也可能构成其他罪名,如虚假诉讼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结语
逃债行为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会构成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都会构成妨害清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此,公司、企业务必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妨害清算罪的发生。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11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