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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非因工受伤

罗仰侠 2023-11-07 15:50 5次
企业如何处理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如何划分?

员工上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非员工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特定交通工具事故中受伤,并有相关认定书证明责任承担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最高法院规定了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工伤认定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工作前后从事相关工作受伤、履行职责受暴力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受伤、上下班途中非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等七种情形。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的监护人,劳动者需自行负责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伤害。

法律分析

一、员工上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1、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实,劳动关系中,某种程度上双方只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彼此之间负有一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跟义务,但是用人单位不是劳动者的监护人,劳动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可能自己在日常生活当中不小心受伤了之后,都应该由别人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在员工上班途中受伤是否算作工伤,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在合理时间和路线内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特定情况下受伤,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双方在劳动关系中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但用人单位并非劳动者的监护人,劳动者在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伤害并不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员工上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