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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能否领取离职工资证明

周业恳 2023-08-18 22:41 101次
离职后能否领取离职工资?

离职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劳动者应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全额支付工资。如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部门应监督检查劳动合同解除情况。

法律分析

有工资。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如果依法提出离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拓展延伸

离职后的工资结算方式及注意事项

离职后的工资结算方式及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结算员工的工资。具体结算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或支票等形式。其次,注意核对工资结算单,确保工资计算准确无误。同时,留意是否有未支付的加班费、年假补偿等待结算。另外,离职时还需要归还公司的财产,如工作证件、设备等。此外,要妥善处理与雇主之间的任何争议,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与雇主协商解决。最后,建议保留与工资结算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以备将来可能出现的纠纷。离职后的工资结算是员工权益的重要部分,确保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应得的工资是每个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离职者应依法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全额支付离职者的工资,但可以要求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费用。如果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离职后的工资结算应注意核对工资单、归还公司财产,并妥善处理任何争议。保留相关文件和记录有助于解决潜在纠纷。离职后的工资结算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应确保按法律规定获得应得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