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鱼塘征用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对征用的土地进行初步利用。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征收前三年耕地年平均产出的6-10倍;2、耕地安置补助按耕地安置人数计算。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以征用耕地数除以单位内人均占用耕地数计算,收购前,征用土地每安置一个农业人口,安置补助金额为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征收耕地每公顷的安置费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