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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案件该如何处理好

李俐 2023-12-15 15:48 13次
土地纠纷案件该如何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包括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但农村责任地划分、宅基地规划调整、边界划分引发的纠纷,则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范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包括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其中,行政案件包括因土地权属、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纠纷,以及违法占地建房等问题。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予以处罚,并应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包括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农村责任地划分、宅基地规划调整、边界划分引发的纠纷,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有这种情况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行政案件,另一种是民事案件。

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形:一是因土地权属、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纠纷,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如果他们失败了,他们可以由人民政府来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违法占地建房,必须由主管部门先行处理。未经批准或者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土地(宅基地)的,由乡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予以处罚,并应当自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土地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一是土地使用权纠纷;二是土地权属纠纷;三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出让合同纠纷;四是土地买卖、交换、租赁抵押合同纠纷。此外,林木、林地权属、使用权纠纷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都是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应当提交法院民事法庭审理。

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发生土地纠纷时,应及时查找和保存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和各种合同。此外,还应提供历史上有争议的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涉及侵权的,还应当提交侵权人具体侵权的证据和后果。由有关部门处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律师的帮助,你可以在线咨询律师协会。

结语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包括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农村责任地划分、宅基地规划调整、边界划分引发的纠纷,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有这种情况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行政案件,另一种是民事案件。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形:一是因土地权属、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纠纷,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如果他们失败了,他们可以由人民政府来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违法占地建房,必须由主管部门先行处理。未经批准或者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土地(宅基地)的,由乡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予以处罚,并应当自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土地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一是土地使用权纠纷;二是土地权属纠纷;三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出让合同纠纷;四是土地买卖、交换、租赁抵押合同纠纷。此外,林木、林地权属、使用权纠纷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都是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应当提交法院民事法庭审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发生土地纠纷时,应及时查找和保存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和各种合同。此外,还应提供历史上有争议的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涉及侵权的,还应当提交侵权人具体侵权的证据和后果。由有关部门处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律师的帮助,你可以在线咨询律师协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八条 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

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

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活动以及实施房地产管理,参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