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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的概念

梁寒冰 2024-07-31 10:09 86次
合同解除是否属于形成权的范畴?

合同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通过意思表示使合同失效的行为,属于当事人可以行使的形成权。合同解除可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协议解除的程序取决于双方一致的解除意思表示,通常需要经过要约、承诺的阶段,并可另行约定合同失效的时间。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包括通知对方、请求法定机构解决异议以及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解除请求,由法院裁决。

法律分析

形成权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就能改变民事法律关系。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其有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之分类。合同解除属当事人可以行使的形成权。

合同解除对双方可以说是权益的消灭,所以其行使收到法律与当事人约定的限制。

合同的解除流程:

一、协议解除的程序

协议解除取决于双方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权的存在。而双方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但当事人也可另行约定合同失效的时间。此外,在合同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就是合同解除的日期。

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解除权是当事人以单方的意思使合同失效的权利,按其性质来说,不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对行使解除权的程序作了规定:

1、通知对方。

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在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发生解除权的场合,双方当事人都享有解除权;在因一方违约而发生解除权的场合,对方当事人享有解除权;在依合同约定而发生解除权的场合,解除权的归属应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

三、法院裁定的程序

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来裁决。

结语

合同解除是一种法律制度,可以通过协议解除或行使解除权来实现。协议解除需要双方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常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行使解除权则是当事人以单方的意思使合同失效的权利,不需要对方的同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包括通知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以及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要件来裁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