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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企业用工形式越来越复杂,有些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合作协议等,千方百计规避双方的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认定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呢?
一、认定劳动关系,不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也应当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具体规定。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