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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王圆 2024-06-05 21:13 79次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几点总结

停工留薪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或者或职业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并保持员工数字待遇不变的一个期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12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月。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确定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对期间的计算问题继续您明确规定,实践中有几种计算方式:有制定停工留薪管理办法或者分类名录的,按照规定处理,如北京市、山东省;没有制定名录的,一般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来确定,同时也会综合考量劳动者的伤情及劳动能力鉴定情况,如江苏省;另外直接依据医疗终结期确定停工留薪期,如广东省。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计算问题。针对原工资的计算大致有三种;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如河南省;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如北京市、江苏省包含加班费;3,前12个月出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如浙江省。

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劳动者有权同时主张误工费与停工留薪工资的双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