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关于派遣关系中的三方关系解除情形,其基本思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一致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可以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本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工单位退回被派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关于派遣关系中的三方关系解除情形,其基本思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一致的。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此条第二条款规定了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及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见,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纪违法,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将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的解除情形纳入规定之中,有利于解除情形的法定化、规范化,有利于关系的理清及争议的处理,有利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这两部法律法规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
(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受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权利,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适用于受派遣劳动者。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务派遣用工代替用工。用人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份劳动合同,或者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用工终止日以下。用人单位应当将连续用工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分割订立数份劳动合同,或者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用工终止日前一日。
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违反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得扣押被派遣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个人证件,不得要求被派遣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务派遣的特殊规定以及劳务派遣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关于派遣关系中的三方关系解除情形,其基本思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一致的。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此外,根据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劳务派遣单位只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利于解除情形的法定化、规范化,有利于关系的理清及争议的处理,有利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