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且试用期劳动者也是有权获得工资的。试用期辞职或被通知离职,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其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