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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未签订劳动合同

赵蕾 2024-02-28 15:30 84次
离职时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维权途径有哪些?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批准但无经济补偿;二是不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需支付一年工资的经济补偿;三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劳动者可要求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可通过法律程序主张。

法律分析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会得到补偿吗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具体的经济补偿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但是,如果劳动者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劳动者没有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并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补缴社会保险费。具体的经济补偿方式和计算方法,请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二节劳务派遣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