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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我能拿到赔偿吗

李俐 2023-12-28 22:26 15次
劳动合同签了没给我怎么办

如果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没有收到它,应当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能收到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我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没有收到它,我该怎么办?不给可以向工作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因公司不给劳动者一份书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裁员赔偿怎么算

劳动合同裁员赔偿的计算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用工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用工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用工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用工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用工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工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用工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常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书面劳动合同内容不明确,则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要求其补全合同。

在劳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首先应当明确纠纷的具体情况,包括纠纷的事实、原因、金额等。然后,可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劳动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对于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坦诚地沟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调解和仲裁,则可以寻求第三方专业人士的帮助,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审理纠纷。对于诉讼,则可以通过法院的审判,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法律问题,需要认真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如果我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没有收到它,我应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发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给劳动者一份书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