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劳动保护和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以及其他相关事宜。最后,在合同结尾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劳动保护和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其他。最后在结尾签字或盖章,并写明签订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