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孕妇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用时间算在工作时间里。孕妇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15天可用于产前休假。
法律分析
劳动法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时,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孕妇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去医院进行正常的产前检查。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15天的产前休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