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无法领取生育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后发放给在职员工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同的,前者是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由社保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后者是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休产假职员的工资。享受生育津贴的前提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
法律分析
一、离职后生育津贴还可以领取吗
1、离职后一般是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如果当事人在职,且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期限,符合正在生育享受产假等情形的,才能依法领取生育津贴。而离职后个人不能去缴纳生育保险费,不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
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
4、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5、产假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离职后一般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在享受产假等情形下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生育津贴的发放主体是社保机构,而产假工资的发放主体是用人单位。要享受生育津贴,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请您根据具体情况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修订):第三章 职业教育 第二十八条 残疾人职业教育由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特殊职业教育机构实施,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特殊职业教育机构,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修订):第六章 教师 第四十六条 特殊教育教师和其他从事特殊教育的相关专业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及其他待遇;普通学校的教师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管理工作的,应当将其承担的残疾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纳入其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核定工资待遇和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职务评聘、培训进修、表彰奖励等方面,应当为特殊教育教师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专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