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若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相关行业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将面临罚款和停产整顿的处罚。
法律分析
出现责任事故可以告。因为公司是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生产法》
第94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拓展延伸
员工权益保护:未经许可的公司解雇是否涉及赔偿?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未经许可的公司解雇员工通常涉及赔偿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金额可能取决于多个因素,如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解雇的合法性等。在解雇后,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解决方式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受到未经许可解雇的员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相关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情况,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于逾期未改正的情况,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相应的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处罚。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安全生产,以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