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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

汪成军 2023-08-17 15:17 101次
工程合同违约金的具体数值是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应根据合同金额和违约成本综合确定,最好不超过30%。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条件或资料时,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发包人提供错误资料或变更设计文件等情况下,发包人应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停建、缓建并索赔损失。发包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工程合同违约金百之几?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百之三十以下。一般情况下,违约金比例是百分之二十。建筑工程领域发包人确定承包方后,双方订立工程建设合同,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投资大,确定好违约责任是很重要的。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三十,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如果一方认为违约金比例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要求。

二、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百之几?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约定应结合合同标的额大小及违约成本违约风险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综合确定,最好不要超过合同价款的30%,实践中建议参照可能造成的损失金额违约成本等因素来确定违约金的比例,同时应注意违约金不同于损失,可以同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争纠纷时可以一并主张。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三、建筑工程合同发包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施工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

如果出现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存在错误、发包人变更设计文件、发包人变更工程量、发包人未按约定及时提供建筑材料和设备、发包人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致使施工人无法正常作业等情况,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施工人可以停建、缓建,及时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索赔损失。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结语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应根据合同标的额、违约成本和风险来确定,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条件或资料时,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同样,发包人提供错误资料或未提供必要条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在处理违约纠纷时,法院将综合考虑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和公平原则,作出相应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