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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梨树镇

侯炎 2023-08-17 15:14 19次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目前的产假天数是多少?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6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女职工经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期间工资按原额的75%发放,不影响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女职工流产的产假也有具体规定,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分析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拓展延伸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产假政策变动及适用条件

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的产假政策在最近发生了一些变动。根据最新规定,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产假,具体的天数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产假的天数为98天,其中包括了分娩前的假期和分娩后的恢复期。然而,对于特殊情况下的产假,比如多胞胎分娩或者高龄产妇,产假的天数可能会有所延长。为了享受产假福利,女性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和申请材料。同时,雇主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产假津贴。请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雇主了解更多关于产假政策的详细信息。

结语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98天的法定产假,其中包括分娩前的假期和分娩后的恢复期。根据个人情况,符合条件的女性职工还可以延长产假60天。特殊情况下,如多胞胎分娩或高龄产妇,产假可能会有所延长。女性职工需要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和申请材料,同时雇主需要按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产假津贴。详细的产假政策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雇主。

法律依据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