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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保护期限

李泽民 2023-07-10 20:23 7次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

法律分析:

驰名商标保护期限是和普通注册商标一样,有效期是十年。但在期满前十二个月或者在期满后六个月可以续展,续展后可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并且续展次数不限,即续展的商标权人可享有永久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