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吊销和注销的区别主要有三点:吊销和注销的存在和不存在区别;吊销和注销的消失和法律容许存在之间的区别;吊销和注销后行为能力和从事活动的区别。 区别1:吊销就是完全被终止,注销是一个企业还在,但是不能经营。 区别2:吊销后是完全消失,注销后是有一定的时间缓冲,在法律中是还存在的个体或组织。 区别3:吊销后不能从事任何相关活动,注销后是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其他活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