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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债务的立案条件是什么呢

苏湖城 2023-07-28 08:32 36次
恶意拖欠债务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恶意拖欠债务立案条件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恶意拖欠债务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1、恶意拖欠债务立案条件为债务纠纷案件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是与债务纠纷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是公民等。

具体的立案条件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还债。

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书写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准备证据,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二、恶意逃债会被限制行为吗?

1、恶意逃债可能会被限制行为。

银行对借款人几乎不会暴力催收,也不敢暴力催收,对于小额逾期,也很少去法院起诉,除了客户人群定位更加优质外,主要原因还是银行贷款一旦出现逾期,借款人会被直接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征信黑名单。一旦进入央行黑名单,借款人在中国所有银行的贷款,无论买房买车、还是办理信用卡都要受到限制。一旦被起诉列入法院失信人黑名单,借款人乘坐飞机、高铁,出国以及其他高消费都将受到影响。

2、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公民单位在向他人借款之后,可能会采取诸如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的方式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当然,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债务人确实实施了恶意逃债行为的证据。

2000欠款能构成老赖罪么

一、2000欠款能构成老赖罪么?

没有老赖罪,欠款2000元一般不构成犯罪,债权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债,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欠款2000元不还起诉后需要交受理费吗?

需要,受理费是50元,根据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欠款2000元不还起诉后诉讼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虽然2000欠款不能构成老赖罪,但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人民法院审理后也不履行判决书的,如果被人民法院列为老赖,老赖很有可能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如果没有法院有效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对债务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要如何应对

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恶意拖欠债务需要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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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恶意拖欠债务需要拘留吗?

不需要,拖欠债务属于民事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恶意拖欠债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2、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恶意拖欠债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准备哪些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四、恶意拖欠债务被限制高消费以后不能有哪些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般情况下恶意拖欠债务不需要拘留,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被告不遵守法庭秩序的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此外,债务人在败诉之后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书,法院可以依法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没有借条怎么要货款?

一、法律规定没有借条怎么要货款?

法律规定没有借条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材料方式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货款。没有借条要讨要借款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提起起诉的需要准哪些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

1、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受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4、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5、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没有借条,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有其他的证据材料证明双方之间确实是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这是非常的重要的,否则人民法院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就没有办法判决是否能够支持原告的诉讼主张。

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恶意拖欠货款立案标准是什么

立案标准是判断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标准。其中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往往由侦查机关制定。

恶意拖欠货款立案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恶意拖欠债务法院怎么判决诉讼费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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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恶意拖欠债务法院怎么判决诉讼费承担主体?

诉讼费承担主体一般是败诉方,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恶意拖欠债务一审判决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三、恶意拖欠债务一审结案后上诉结果有哪些?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四、恶意拖欠债务不执行判决书的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虽然恶意拖欠债务法院判决的诉讼费承担主体是败诉方,但在债务纠纷中,法院不可能仅凭原告递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判决,原告起诉被告恶意拖欠债务的,被告针对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进行答辩,法院还没有结案之前原告不一定是胜诉方。

没有借条欠钱多少可以起诉?

一、没有借条欠钱多少可以起诉

债权人在没有借条不管是欠多少钱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借条并不影响债权人的诉讼权利。但要想获得诉讼胜利的话,那么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了,像录音、证人证言等也是可以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证明欠款不还的证据有哪些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双方当事人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财产担保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10、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欠债不还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立案

1、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二)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三)庭审

1、庭审时间

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

2、庭审应尽可能提供的材料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四)判决

法院根据事实依据作出判决。

(五)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欠钱不还的行为是会让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只要到期不还不管是欠多少钱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之下也需要收集齐全其它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证据不齐全法院也是会驳回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