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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钱后该如何处理?

彭传皓 2023-07-12 08:53 70次
被骗钱后该如何处理?

钱给人骗了怎么办

报警。1、报案时,要带上报案人的身份证和诈骗的相关证据等。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报案人写报案材料,或给报案人做询问笔录,但无论采用那一种形式,都要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一旦此案被立为刑事案件,报案人就要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配合民警进行调查,直至破案。针对于这起案件,报案人最主要的作用是协助办案民警查找嫌疑人。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要给到多大

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孩子18周岁为止。但也存在四种特殊情况:

1、满16岁,并且自己的收入可以维持当地正常生活的

抚养费的目的是帮助孩子正常生活,如果孩子已经独立,那么父母可以不再继续支付抚养费。常见的有孩子在外打工,并且收入足够其在当地生活的。

2、满18岁,但孩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这种情况下,子女虽然成年了,但无法靠自己的收入来维持正常生活。常见的是患病、残疾等情形。这种情况下,父母是有义务继续抚养子女的。

3、满18岁,但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

关于这点,实际中较为常见的有孩子高中复读的情况。

4、双方有书面的协议约定

这个在实际中是最常见的。许多协议离婚的夫妻,会在离婚协议中把抚养费约定为:支付到孩子大学毕业或是年满22周岁为止。这个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但如果在这个约定的时间之前,孩子已经可以独立生活了,比如最后并没有读大学,并且已经开始工作了。那么部分法院也会认为从孩子独立生活开始,父母便无需支付抚养费了。

这边还要一下,孩子如果已经满18周岁,父母双方也没有约定过的。那么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即便双方有过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抚养费直接是由法院判决的。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仍允许进行增加抚养费。

第一,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大幅提高了

如果因为当地生活消费水平大幅提高,原来约定或判决的抚养费已经不足以维持日常生活了。这个很好理解,你可以想一想,10年前的物价明显要比现在低上许多吧。所以,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调高抚养费的金额,具体金额会参考目前当地的人均消费支出。

第二,子女因患病、就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抚养费的

这条很好理解,抚养费判定的标准就是以孩子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如果孩子因为患病需要长期治疗,或是因为成长的原因学费和生活开销都增加了,那么也可以主张增加抚养费。但这些都需要抚养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并且,在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孩子民办学校的学费以及大额的课外补习费用,一般是不会作为考虑因素的。

第三,直接抚养的那一方经济状况变差

上一篇文章中我也提到过,从法律的定义来说,抚养费由父母双方共同支出,抚养方实际上也需要支付抚养费,所以如果直接抚养的那一方经济状况突然变差了,并且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无法恢复的,而另一方又有经济条件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一下的,如果只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收入增加了,但并不存在前面所说的那些情况的。那么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请求的。

简单来说,抚养费是否能够增加,就是看孩子够不够用。如果在正常情况下,抚养费不够孩子用了,那么法院一般会支持增加的请求。反之,则一般不会支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具有人身专属性和法律强制性,无论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生活条件如何,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都应提供能力范围内的照顾。希望父母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以孩子利益为中心,妥善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切实履行好父母抚养与教育孩子的责任。

协议离婚对方抚养费给少了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对方抚养费给少了怎么办

1、协议离婚抚养费少给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增加抚养费。

2、若是协议不成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后判决承担抚养费的一方当事人需要将抚养费直接按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即可,不必向法院支付。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几种

法律并没有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实际中一般默认按月支付,一次性支付的情况较为少见。其中原因也很简单。

首先,抚养费一般需要支付到孩子成年为止,即使每个月的金额不高,但累积起来也是挺大的一笔费用,一次性支付从客观经济条件上来说,可能无法实现。

其次,抚养费是孩子生活教育的费用,万一成年前孩子发生意外不幸去世,那么抚养费的支付基础也就不存在了,如果提前一次性支付了,那么还会存在费用的返还问题。

再者,一次性支付也会存在直接抚养方将这笔钱挥霍一空的可能性,如果其后直接抚养方的收入无法维持孩子正常生活的,那么另一方仍有义务需要再次支付抚养费来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而挥霍的费用只能通过诉讼要求抚养方进行赔偿了。

最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消费水平在十几年的这样一个跨度上,肯定会有较大的改变。法律也赋予了在这种情况下增加抚养费的权利。但如果抚养费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有可能会被认为提前放弃了增加抚养费的权利,不利于将来的权益保障。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还是会支持一次性支付的。比如双方都同意一次性支付的,那么法院当然也会认可。又或是客观情况比较特殊,比如一方定居在国外,国内也没有财产。抚养费的支付较为不便,或者后续可能存在难以执行的问题。同时支付方也具备一次性支付的经济条件。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简单来说,抚养费是否能够增加,就是看孩子够不够用。如果在正常情况下,抚养费不够孩子用了,那么法院一般会支持增加的请求。反之,则一般不会支持。而抚养费是否能够减少,就是看支付方是不是真的没钱了。如果支付完抚养费,剩下的钱真的没办法生活了,那么法院一般会酌情支持减少抚养费的请求。反之,则不会支持。

拾得遗失物索要报酬一定要给吗?

1.这个法律上没有规定一定给。

2.拾得遗失物之后必须返还给失主,而且如果拾得人没有妥善保管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话,可能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法律规定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支付拾得人在保管遗失物的过程中支出的必要费用,而且如果失主曾经悬赏的话也要兑现承诺,但是在失主没有悬赏,而且拾得人也不能证明自己在保管和返还遗失物的过程中发生了必要费用的情况下,向失主要求支付“感谢费”就没有依据了。

人跑了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人跑了不给抚养费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养费给到何时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岁为止。

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换句话说,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岁时止。

子女年满18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