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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的诈骗罪侦查周期有多长?

王磊 2023-07-12 07:54 96次
本案涉及的诈骗罪侦查周期有多长?

关于3合同诈骗要侦查多久的法律问题,

一、合同诈骗要侦查多久

合同诈骗犯罪的侦查期限为多久应当看具体情况。刑事案件侦查没有期限限制,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被逮捕的侦查有期限限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认定合同诈骗罪成立与否,大的逻辑需要从三个层面进行界定:

首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具体到合同诈骗罪,上述“欺骗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逻辑来说,行为人没有实施上述欺骗行为,则不必再去讨论因果关系或者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其次,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与对方交付财物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最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虽然已单独成罪,但在行为构造方面与普通诈骗罪没有实质上的差别。行为人只是通过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与被害人签订虚假合同,使得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

相关内容:怎样认定合同诈骗罪

合同作为规范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在很多时候被作为合同诈骗的载体,危害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那么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一旦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触犯合同诈骗罪会受到什么处罚?本文马上就这两个问题为大家解答。

一、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法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二、触犯合同诈骗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定要提防对方利用合同实施诈骗犯罪,涉及到合同的一般经济价值都是比较大,一旦上当受骗势必就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损失。而要是怀疑对方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的话,最要先对该行为做出认定。至于该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请各位在上文中进行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优律师张家口律师。

合同诈骗犯罪侦查期限多久

关于合同诈骗犯罪侦查期限多久的法律问题,

一、合同诈骗犯罪侦查期限多久

合同诈骗犯罪的侦查期限为多久应当看具体情况。刑事案件侦查没有期限限制,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被逮捕的侦查有期限限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认定合同诈骗罪成立与否,大的逻辑需要从三个层面进行界定:

首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具体到合同诈骗罪,上述“欺骗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逻辑来说,行为人没有实施上述欺骗行为,则不必再去讨论因果关系或者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其次,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与对方交付财物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最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虽然已单独成罪,但在行为构造方面与普通诈骗罪没有实质上的差别。行为人只是通过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与被害人签订虚假合同,使得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

相关内容:合同诈骗罪的界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如何界定的呢?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的类型包括:

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

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真正的幕后策划人始终不露面。因此,合同诈骗案件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通常都是公司的业务员或一般员工,而隐藏在合法公司后面的策划人因为极少直接与受骗者接触,从而得以逃避法律制裁。以合法公司名义行骗,可以减少行骗的风险,增加行骗手段的隐蔽性。更有甚者,公司连自己招聘的员工都骗,情节十分恶劣。

二、重操旧业者多屡骗不爽

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老手,通常一旦罪行被识破,便马上闻风而逃。当他们认为风声不紧的时候,就会重操旧业。因为他们对于行骗手段十分熟悉,所以在很短时间内他们便可以迅速成立诈骗组织,实施诈骗行为,而且,为逃避法律惩罚,他们会吸取教训,得手后立即销声匿迹,给有关部门查办造成困难。

三、运用见证手法骗取信任

合同诈骗公证和律师见证的形式,是较为流行的法律见证形式。正是由于这两种形式社会效果好,也为老百姓所熟知,行骗者容易抓住这种心理,从而体现其合作项目和合同的真实性。受骗者此时更多的想法是,合作项目和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若对方违约,通过法律程序可以保障自己的权利。这也使得受骗者心里如吃了定心丸一样,完全相信行骗者,从而被行骗者多次骗走财物,有时甚至连续被骗还毫无察觉。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方法,通常在受骗者尚且犹豫不决时,行骗者只要使用这种办法,受骗者都会信以为真从而受骗上当的。

四、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身份证、单位证明等证件均为伪造,并非常善于伪装,虚张声势甚至假借他人资产以显示其实力,投其所好甚至对受害单位方主管人员进行行贿,以骗取其信任。

五、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分子或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此类票据,足以乱真,或以非法手段获取,不易被察觉。

总之,应对合同诈骗罪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合同诈骗罪的界定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诈骗罪立案后侦查多久

诈骗罪立案后需要侦查多久,是根据案情来确定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3、下列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网络诈骗4万判多久

关于3网络诈骗4万判多久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诈骗4万判多久

诈骗4万元,这个一般是属于的数额巨大,判刑方面,一般是在3年以上,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然后还会判处一些罚金,只是每一个地区对于诈骗的金额规定可能不同。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金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巨大,应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则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般欺诈行为符合下列构成要件的,主要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一些犯罪活动使用一些欺诈手段,甚至谋取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侵犯的对象不是或不限于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产。

3、诈骗罪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4、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直接故意表现,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诈骗罪量刑标准就是指以诈骗罪数额大小为主要因素,结合情节因素确定的标准,也是诈骗罪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标志。对于诈骗罪量刑标准的两个考量因素是:一是诈骗的数额标准;二是诈骗的情节因素。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相关内容:应该怎样有效预防银行卡诈骗?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银行卡,银行卡诈骗案件也在不断的上升,千奇百怪的诈骗方式,我们如何才能避免银行卡诈骗的发生呢?请大家阅读由优律师带来的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预防银行卡诈骗。

应该怎样有效预防银行卡诈骗?

在了解怎么预防银行卡诈骗前,应该先来了解下有哪些诈骗方式,了解了方式后才有预防的方法。

诈骗方式:

一、大众方式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虚构退税信息。

、虚构亲人、朋友发生车祸的求助信息。

3、虚构事主身份信息泄露,并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高额欠费,诱骗事主转账存款到指定账户,以消除不良记录。

4、虚构事主身份信息被人冒用,银行存款安全将受到威胁,诱骗事主转账存款到所谓的“安全账户”。

5、虚构事主的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洗黑钱,诱骗其将资金转入所谓“警方账户”,作资金冻结。

6、虚构信用卡透支信息。

二、最新方式

部分不法分子为了骗取持卡人信任,将个人手机号码呼叫转移至银行客户服务专线,待持卡人放松警惕后则回拨持卡人电话套取事主信用卡的个人信息。在进行此类诈骗时,嫌疑人一般使用两种方法诱使持卡人拨打其已经进行过呼叫转移的电话号码:一是将该号码伪装成“求助电话”张贴于银行的自助服务区,并人为制造ATM机故障;二是向信用卡用户发送诈骗短信误导持卡人回拨。

另外两种诈骗手段均以事先掌握大量个人信息为前提,嫌疑人往往会通过非法手段购买或盗取这些身份信息,随后从中任意选择某个人,通过客服电话进行信用卡挂失,若刚好此人确为该银行信用卡客户,嫌疑人就会要求银行邮寄一张新的信用卡到其提供的地址,然后再用此卡进行恶意透支;或者嫌疑人以信用卡中心的名义向持卡人寄送《催缴通知函》、《紧急通知函》和《公安报案警告函》等伪造的银行文件,称“客户信用卡已透支消费,要求速到银行网点或邮局划拨缴款,如有疑问请拨打函件上联系电话”,进而再通过电话诱导持卡人泄露个人信用卡相关信息实施诈骗。

三、怎么预防

持卡人开通电话、ATM转账的,每日每卡转出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持卡人开通网上银行转账的,应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否则单笔转账金额不应超过元人民币,每日累计转账金额不得超过5元人民币。缴纳公共事业费及同一持卡人账户之间转账的除外。

还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受理市场的风险控管,改进银行卡受理终端的管理,提高中国银联防风险服务水平。中国银联要建立交易数据记录、分析和监控系统,加强可疑交易监控和分析,对交易风险进行综合、动态评估和分类管理,保护账户和交易信息安全。在年年底前按照“一机一密”的要求完成直联POS机的改造。严格按照收单机构提交的入网申请开通POS交易功能,对于收单机构未提出开通联机退货等高风险交易功能的申请,不得擅自开通。

四、个人保护方法:

一是应尽快健全银行卡方面的法律法规。统一信用卡风险认定标准和统计口径、信息披露、对套现资金的追索权利及业务退出机制等内容,为银行卡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和健全个人信用体系,完善银行卡业务监管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协调配合,提供申请人收入和信用记录的真实资料,同时针对信用卡交易的恶意透支和欺诈行为,共同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努力建设好全国性统一的跨地区、跨行业的个人征信系统,确保风险信息共享,以进一步降低银行卡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成本。

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银行卡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银行卡的防伪技术指标、研究开发卡片和机具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投入,从其内部控制防范措施到技改投入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银行卡的风险管理水平,为持卡人创造安全的用卡环境,增进消费者信心。同时,加强对银行卡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持卡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社会公众要不断增强防范各类短信诈骗意识和安全用卡意识。建议收到类似短信的持卡人,及时向警方报案。如果对自己的银行卡消费确有疑问,应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或者致电各发卡行的客服热线、中国银联客户服务热线(9556)等,在未经中国银联和发卡行客服中心核实前,请不要拨打短信中的陌生电话。

以上就是优律师为您带来的应该怎样有效预防银行卡诈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生活中银行卡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作案手段千奇百怪;为了避免银行卡诈骗带来损失,建议大家在此之前阅读相关预防手段的文章减少上当概率!如果您正处于受骗中,不要惊慌,优律师网站众多相关律师为您支招,您只需来电或提出咨询即可!

涉嫌合同诈骗侦查时间多长

关于涉嫌合同诈骗侦查时间多长的法律问题,

一、涉嫌合同诈骗侦查时间多长

合同诈骗犯罪的侦查期限为多久应当看具体情况。刑事案件侦查没有期限限制,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被逮捕的侦查有期限限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认定合同诈骗罪成立与否,大的逻辑需要从三个层面进行界定:

首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具体到合同诈骗罪,上述“欺骗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逻辑来说,行为人没有实施上述欺骗行为,则不必再去讨论因果关系或者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其次,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与对方交付财物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最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合同诈骗罪虽然已单独成罪,但在行为构造方面与普通诈骗罪没有实质上的差别。行为人只是通过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与被害人签订虚假合同,使得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

相关内容:怎样认定合同诈骗罪

合同作为规范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在很多时候被作为合同诈骗的载体,危害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那么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一旦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触犯合同诈骗罪会受到什么处罚?本文马上就这两个问题为大家解答。

一、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法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二、触犯合同诈骗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定要提防对方利用合同实施诈骗犯罪,涉及到合同的一般经济价值都是比较大,一旦上当受骗势必就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损失。而要是怀疑对方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的话,最要先对该行为做出认定。至于该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请各位在上文中进行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优律师张家口律师。

网络诈骗多少会被立案侦查,网络诈骗案件立案侦查是多久

在网上诈骗3元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的,全国有统一规定,根据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立案要达到数额较大才可能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数额较大最低是3元,各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标准,全国大多数地方高于这个标准,一般都在5元以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