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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工伤认定是什么?

崔玙珠 2023-07-12 01:53 6次
西双版纳工伤认定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怎样办理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1工伤认定的办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时间:工伤认定需要多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怎么办办理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意思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办理工伤认定的程序是:

1.请人向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2.社保部门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哪些情况可以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工伤认定是哪个部门工伤应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