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东与房客订立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房客想提前终止合同,如果双方在合同内,若约定房客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则房客只要依约通知,就可提前终止合同。若双方未约定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则房客必须获得房东的同意,才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若房东不同意房客提前解约,房客提前结束合同则算违约,房东可依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处理。如双方合同没有相关条款,房东可以要求房客赔偿提前解约造成的财产损失,例如无法立即找到下一个房客续租,导致一个月的房租损失,房东可向房客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