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写个收据让他签字,记住一定要写上时间地点等基本要素。
2、现场录像。现金交接时全程录像,一定是全程,不要间断,更不要拼接视频。
3、电话录音。这也是没办法的一种了,有些人过后不认,只能通过电话的方式让他承认,并录音。
4、找第三人在场证明。这也是一种好的方法,证明人最好多一点,防止赖账。
5、金额大的话公证处公证。如果金额很大,为防止矛盾,最好到具有资质的公证处进行公证,这种最可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