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法定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国有商业住宅用地在我国的规定的土地类型中属于综合用地,而综合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故商住的使用期限为五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国有商住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国有商业住宅用地在我国的规定的土地类型中属于综合用地,而综合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故商住的使用期限为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