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地税查出假发票,相关凭证由出纳签名或盖章,出纳有一点责任。 签名,一般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而不是自然事件。它首先是一种证明行为,签署者可借以证明物品、行为,或意思的归属。譬如,在属于自己的财物上写上名字,表示为物的所有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