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一种独立的法人资格。根据《公司法》,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当有限公司的债务和责任达到其注册资本时,公司的法律责任将在此范围内终止。公司的股东无需承担超出注册资本范围的债务和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公司的股东只需要对公司的债务和责任承担有限责任,而非对公司的全部债务和责任承担无限责任。这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使得投资者更愿意投资有限公司而非合伙企业。
有限公司和其他类型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在法人资格方面存在差异。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其他类型的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