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应当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务公司和劳动者延迟签订合同,这可能会导致一定的法律风险。
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2. 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由于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无法得到充分的权益保障。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到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3.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问题: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劳务公司和劳动者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方面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总之,为了避免产生法律风险,劳务公司和劳动者应尽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以便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