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五条小企业的费用包括: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因此,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印花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