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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误工费

安启博 2024-06-05 21:04 95次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人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工人可以享受以下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具体赔偿标准和金额会根据受伤雇员的身体状况、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主购买的保险种类等多重因素而有所差异。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此外,如果工人受伤情况较严重的或者不能到施工地出勤工作的,施工单位是应该与工人继续保留着劳动关系的,由工作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加上工人受伤的伤残津贴,并且工作单位应该也要按照规定为受伤工人缴纳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如果受伤的伤残津贴是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所固定标准的,应由工作单位再补上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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