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大全

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继承 > 正文

房屋共有人不肯卖房

舒颖 2024-06-26 21:13 77次
武汉继承律师:房产继承,共有人不配合卖房子怎么办?

9a504fc2d56285359b9310bc82ef76c6a7ef6338","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a504fc2d56285359b9310bc82ef76c6a7ef6338?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对于商品房继承而言,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过户

①公证继承:这是最常见的继承方式,所有继承人去公证处完成继承公证,而后全部继承人拿着公证书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过户

②诉讼继承:通过去法院起诉的方式,由法院判决各方占比的份额,拿到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之中,可以独自去房地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但不论哪一种方式,最终都会确认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而下一步就是如何处理房产

这时候就有纠纷发生了,有的意图长期占有使用、有的希望尽快卖掉变现,而有的又主张共同出租获益,众口难调

从而导致实际占有遗产份额却无法变现,只能眼睁睁看着房子杵在那儿,这时候该怎么做呢?

答案是可以通过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来解决

把不配合继承人的份额买过来,把他从房屋里面剔除,变更之前的份额(例由14变成13),然后办理新的房本,由相互配合的继承人一起配合卖房即可

.

这类案件流程同一般诉讼一致,但有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房屋评估问题

如果各方能够在开庭时就房屋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则无需评估,但往往购买份额的一方希望价格尽可能低,出售方则希望价格尽可能高,如果最后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行评估

2.是否可以主张占有使用费(房租)?

如果房屋一直由其中一个继承人长期占用,可以主张,但是否支持,需要看房屋的实际占用情况,以及法官的态度,注意主张费用的名称是“占有使用费”而非“租金”,因为主张租金需要有租房合同作为证据

.

看到这如果你也有武汉遗产继承相关问题,欢迎直接问我~武汉专业离婚律师武汉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