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刑事审判中,如果作证人不愿意作证,法院一般会依法强制作证,但作证人可以以某些理由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说:
1.作证人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或者职业秘密的;
2.作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作证的;
3.作证人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
如果作证人认为自己有上述的理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根据情况进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人有权拒绝作证,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一)证人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的证言,对查清案件事实有重要意义的;
(二)证人已经作证改变供述或者拒绝回答问题的;
(三)证人对案件中的其他证人的证言有不同意见的;
(四)证人被告、被害人或者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近亲属,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
第六十四条 证人申请拒绝作证的,应当在案件审理前提出,证明拒绝作证的理由。法院应当审查其理由是否成立,对于成立的,不予强制作证。
第六十五条 在证人已经作证改变供述或者拒绝回答问题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对其作证内容进行询问,但不得强制其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