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坐黑出租车车祸的,坐车人没有责任,坐车人遭受损失的,可以根据各方所负的事故责任,要求肇事者赔偿,也可以根据运输合同关系要求车主赔偿。2、坐黑车出车祸,对于坐车人来说,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侵权法律关系,即肇事者侵害了坐车人的人身权;一个是合同法律关系,即坐车人与车主之间属于旅客运输合同关系,车主没有按约定将坐车人安全送达约定地点,车主违约;在侵权法律关系中,肇事者对坐车人应承担的是侵权责任;在合同法律关系中,车主对坐车人应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