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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被他人盗用了有没有连带责任赔偿

李玮澎 2023-07-17 19:13 63次
驾驶证被他人盗用了有没有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驾驶证被他人盗用的,如可以证明自己被盗用并及时挂失,可免除连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如存在盗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视同为上述情况,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出现机动车驾驶证被盗用的情况,驾驶人可在被扣分或者出现事故的辖区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交管部门将对驾驶员提供的行政复议材料进行核实,确定不是本人持驾驶证所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规定消除扣分记录并免除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