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根据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2、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义务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3、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因给付取得对价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根据合同成立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外,是否还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根据两个或者多个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