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温馨港湾中,财产归属问题往往成为隐形的暗礁。当一对夫妻面临离婚,财产分割便成为他们必须面对的难题。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将婚前的房屋出售,并用这笔售房款全款购置新房,并且该房产只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那么这套新房依旧属于其个人财产,独享其权益。因为这只是财产形式的转化。
然而,如果售房款不够全款支付,被用于支付新房的首付,而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时,那么这套房产便不再那么简单明了。首付及其自然增值部分,依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既是个人财产的延续,又包含了夫妻共同的努力和付出。在双方的离婚诉讼当中,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对新房的贡献大小、房屋的购买方式、资金的来源、离婚过错等等因素确定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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