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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诈骗罪从犯的认定和量刑标准最新

柳向 2024-06-11 10:21 6次
上海诈骗罪从犯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上海警方陆续侦破多起诈骗案件,像教育公司诈骗、投资诈骗、保健品诈骗等,涉案人数多,有负责人、财务、销售员、行政等人员,分工明确。在团伙诈骗案件中,员工一般判定为从犯,按从犯标准去量刑。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标准与从犯的认定,主要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分别对从犯的认定和量刑标准进行说明:

一、从犯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具体到诈骗罪,从犯的认定通常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作用地位:从犯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其地位通常低于主犯,不直接策划、指挥或主导犯罪活动,而是接受主犯的指使、安排,或者在犯罪过程中起辅助、配合作用。

行为表现:从犯可能参与了诈骗犯罪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如提供虚假信息、协助转移赃款、扮演诱骗角色等,但其行为对整个诈骗犯罪的完成并非起决定性作用。

犯罪收益:从犯在犯罪所得中的分配比例通常低于主犯,反映出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对较小。

主观恶性:从犯的主观恶性通常较主犯为轻,可能对犯罪的整体情况了解不全面,或者对犯罪后果的认识程度较低。

在具体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断,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从犯。【上海刑事案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