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d9f2d3572c11dfdb5d2ebe712762d0f603c29b","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63d9f2d3572c11dfdb5d2ebe712762d0f603c29b?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在婚姻的温馨港湾中,财产归属问题往往成为隐形的暗礁。当一对夫妻面临离婚,财产分割便成为他们必须面对的难题。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将婚前的房屋出售,并用这笔资金全款购置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栋新房依旧被视为其个人财产,独享其权益。
然而,当售房款被用于支付房屋首付,而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时,这栋房屋便不再那么简单明了。首付及其自然增值部分,依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既是个人财产的延续,又包含了夫妻共同的努力和付出。
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房屋的购买方式、资金来源等因素,力求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