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行户口制度;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法律依据:
《邢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