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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和居住证明的关联与适用规定

唐玉娟 2023-12-17 15:36 45次
取保候审和居住证明的关联与适用

取保候审不可开居住证明,只要满足条件,申请书需书面形式,公安、检察院、法院需在7天内答复。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轻刑或无社会危险性的案件,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女性,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需要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在经常居住地不离开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居住证。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开居住证明可以吗?

取保候审开居住证明是不可以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与办理居住证不同的是,若是犯罪主体在执行取保候审的期间,若是需要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此时只要其在上班的时间提出请求,一般都是会被受理的。这是由于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主体是有相对的人身自由的,只要不离开经常居住地,一般不会被限制。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不同于办理居住证。取保候审的申请需符合法定条件,并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批准。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主体相对拥有人身自由,只要不离开经常居住地,一般不会受到限制。若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办理居住证,一般情况下会被受理。请注意,取保候审开居住证明是不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