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的暂不羁押的处理方式,只有符合条件并按照相应流程申请成功的行为人才能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期满后,执行机关会通知决定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并退还保证金。
法律分析
一、到检察院还能取保候审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
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果案件移送检察院是为了提起公诉,那么在符合取保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手续就由检察院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满以后怎么处理?
1、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2、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中相关规定的,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3、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回吗?
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退回,退还保证金的流程是: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众所周知,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的手段。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申请成功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应规定的。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犯罪嫌疑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如果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案件移送检察院是为了提起公诉,取保候审的手续由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并通知决定机关。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保证金可以退回。取保候审是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方式,但需要符合条件并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