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给女方彩礼后,如果双方没有结婚,或虽然结婚但结婚时间不长又离婚,女方是否应该返还彩礼或返还多少,男方和女方常会有不同的看法。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