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共同贩毒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可能判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会危害社会,或患有重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但不会危害社会。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的共同贩毒者可以被取保候审: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