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订婚后爽约,要求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情况包括未登记、登记未共同生活、婚前导致生活困难。彩礼应退还。订婚后男方爽约,若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则需退回。以下情形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所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