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作为证人出庭,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接到传票、确认出庭时间、出示身份证明、作证等步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听取宣读证据和答辩意见,对案件提供他所知道的事实和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证人在案件审理期间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或者在司法机关指定的地点出庭作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证人应当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到庭作证,逾期未到庭作证的,可以强制传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证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说明姓名、年龄、职业、住所等情况。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证人作证应当如实陈述所知道的案情及证据,不得隐瞒、歪曲事实,不得拒不作证或者谎报案情。
以上是取保候审期间作为证人出庭需要经过的程序及相关法律依据。在接到传票后,证人应当确认出庭时间,并准备好相关身份证明和作证要点,如实陈述事实并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