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提交商标申请的利益在于能够确保商标的注册先机,而劣势则在于该商标申请可能与原案件有关联,可能会影响刑事案件的审理。
法律依据:
1.《商标法》第28条: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或者优先权确定该商标权的先后顺序。
2.《刑事诉讼法》第60条: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撤销取保候审决定,视为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一)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避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
(二)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
(三)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知道本单位正在非法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其他重大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报告有关国家机关的,对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9条:商标注册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综上所述,在取保候审期间提交商标申请的利弊需要审慎权衡,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商标注册申请的合法性。